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益阳市十四中:预防校园欺凌 拒绝校园暴力

来源:网络  作者:本站  发布时间:2021年04月13日  阅读次数:   次

校园,本是一方净土,是培养人的地方,是文明的殿堂。然而却时常看到欺凌事件的发生,这给宁静的校园蒙上了一层阴影,为进一步优化我们的教育环境,打造平安和谐校园,学校高度重视,也积极行动了起来。”4月12日上午,益阳市十四中第7周主题周会上,学校德育副校长余翔号召学生:加强自我防范意识,预防校园欺凌,拒绝校园暴力,主题周会由学校团委书记李建华主持,为构建平安和谐校园,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提供帮助。

国旗下的讲话,余翔以《预防校园欺凌,拒绝校园暴力》主题,指出多年来,性质恶劣的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在网络上频频曝光,如何防范校园欺凌杜绝校园暴力,构建平安和谐校园,已成为教育和社会共同话题。高中阶段的学生主体有其特殊性,既有可能是校园暴力的受害者,也可能成为校园暴力的施暴者。他从刑法及校规、产生的原因,如何预防及解决对策三个方面与学生交流,以期引起全校师生的关注和警觉。

余翔说,刑法与校园暴力,《刑法》第17条第一、二款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,应当负刑事责任。已满14周岁,未满16周岁的人故意杀人,伤害致人重伤或者,强奸、抢劫、贩卖毒品、放火、爆炸、投毒的,应当负刑事责任。在年龄上划分负刑事责任的阶段,既有警示有暴力倾向的在校学生,一旦达到一定辨别是非的能力就要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,同时照顾未成年生理和心理特点。

关于未年人的刑罚问题,《刑法》第17条第三、四款规定,已满14周岁,未满18周岁的人犯罪,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。因不满14周岁不予刑事责任的,责令他的家长或其监护人加以管教,在必要时也可由政府收容教养。

余翔分析了校园暴力产生的两个原因,内在因素--心理上的不成熟。未成年人正处于生理和心理发育成长阶段,分辨是非、区分良莠和抵御外界影响的能力较差。外在因素--家庭、学校和社会的影响,家庭对未成年人疏于管教或教育方法不当。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,父母则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,父母的一言一行对孩子的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,甚至会影响孩子的一生。

余翔强调,不良风气的污染是未成年人犯罪的社会原因。如何预防校园暴力和欺凌,在学校加强安全保卫的同时,同学们应做到在和别人打交道时,要做到“与人为善”。要学会宽容,宽容就是人与人之间相处时能充分的理解他人、体谅他人,拥有宽阔的胸怀。要学会正确处理同学间欺凌现象。宽容友善不是无原则的饶恕和纵容,当你发现别人或自己受到欺凌时,应该及时寻求家长、老师的帮助,用正确的方式处理同学间的矛盾和冲突,把校园欺凌化作校园和谐相处。

该校同学纷纷表示,交友要谨慎。不与行为不端的人联系,不与社会上的人交朋友,不要上网交友,多参加各种有意义的校园文体活动,远离不良文化。提高自我保护意识。遇事要及时告诉家长和老师,少去情况复杂的场所,尽量不要单独外出,身上也不要携带太多的钱物,外出受到暴力侵害时,采取灵活的应急措施,并第一时间报告学校。

李建华主持总结中表示,同学们,明善恶方能伸正义,知荣辱才可净心灵。校园是学习文化知识的一方净土,提升文明素养当是我们每位同学义不容辞的责任。“勿以善小而不为,勿以恶小而为之”。让我们共同努力,预防校园欺凌,拒绝校园暴力,共创平安幸福和谐校园。(网宣员 曹国军 李烨